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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点击:27 次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文秘1名,舞蹈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文秘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文秘、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等文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舞蹈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舞蹈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业务精湛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止。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B204办公室(莲都区大猷街34号,滨水公园东侧),联系电话:2072138、13884357559、15925723206。

3.报名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察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录用者试用期两个月,待遇面议。

2.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附: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丽水市青少年宫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