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丽水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青少年宫为共青团丽水市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 负责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听党话、跟党走,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开展青少年科技体育、文化艺术、游艺娱乐、社会实践和劳动实践等校外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校外少先队组织及各类青少年校外社团的建设
和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
5.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提高教育质量
和管理水平,发挥青少年宫独特的育人功能。
6.承担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及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相关工作。
7.完成共青团丽水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丽水市青少年宫(正科级),内设8个部室,分别为主任室、办公室、后勤保障部、校外少先队活动部、科体部、美术部、音舞部和综合部。
二、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青少年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1594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15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万元,占12.1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00万元,占87.83%;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15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00万元,占87.83%;项目支出194万元,占12.17%。
(四)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万元,占38.14%;城乡社区(类)支出120万元,占61.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丽水市青少年宫(单位)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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